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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用有害物及可回收率指标将纳入公告管理

时间:2014-05-06

作者:admin

来源:官方

继油耗、排放两大标准相继升级之后,汽车企业即将迎来又一项新标准挑战。新浪汽车获悉,管理部门正在准备出台新政策,通过新车公告管理限制车用有害物质使用,提高汽车可回收利用率。

 

新车型式认证制度将添两道槛

在6月29日举行的2012中国汽车可回收利用国际论坛上,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副司长高东升表示,工信部正在完善政策标准制度建设,规定汽车有毒有害物质的控制标准,并制订强制性的或非常明确的汽车回收利用标准,以促进汽车企业从设计阶段就将产品的报废回收利用考虑在内。

“在有毒有害物质的控制和汽车报废后的回收利用方面,我们刚刚起步,还有很多工作要做。”高东升说。他认为,要促进汽车产品绿色和高效回收利用,树立源头控制理念很重要。上述两项标准,恰恰是从设计生产和回收利用两方面入手,为这一目标的实现提供基础保证。

事实上,发改委、科技部、国家环保总局2006年就曾联合发布《汽车产品回收利用技术政策》,指出到2010年所有国产及进口的M1类N1类车辆的可回收利用率要达到80%。但由于缺乏强制执行手段,这一规定并未得到认真执行。

“从06年颁布技术政策一直到现在,它并没有引起行业内过多关注,也没有强制性的手段推这个东西。”工信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资源综合利用处副处长雷文不无遗憾地说。

这种有政策无执行的局面,很有可能伴随新的汽车产品限制使用有害物质及可回收利用率管理办法出台而终结。雷文介绍,管理办法中的重要一点是把汽车产品限制使用有害物质及可回收利用率纳入《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制度管理。这意味着,今后企业为新车上公告目录时,必须满足有害物限制使用和可回收利用率标准。

欧盟整车型式认证自2006年12月15日就开始对新车型可回收利用率和限用重金属实施强制认证。从这个角度看,我国将以上两个项目纳入新车公告管理,称得上与国际接轨。

 

6种有害物将限用 企业需正向设计改进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汽车标准化研究所副所长侯华亮率领道路车辆回收利用工作组开展汽车回收利用标准体系的研究和工作已有几年时间,禁限用物质控制标准化工作,也由该小组负责。侯华亮介绍,在禁限物质方面,现在已经研究制订5项标准。根据标准,铅、汞、镉、六价铬四种重金属和多溴联苯、多溴联苯醚两种有机物将逐步被禁止使用。在欧盟,自颁布ELV指令(2000/53/EC)颁布以来,铅、汞、镉、六价铬四种重金属在汽车上的应用大幅下降。目前,除了铅还有小规模使用,其他三种在汽车上已基本趋于零应用。

在汽车可回收利用率方面,《汽车产品回收利用技术政策》提出的目标是到2017年实现汽车可回收利用率超过95%,材料可再用率超过85%。在新的管理框架下,这一目标是否将有所调整,目前尚不得而知。

为促进提高汽车回收利用率,限制有害物质使用,有关部门正委托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进行多项相关技术标准的修订或拟定,这其中也包括机动车拆解方面的内容。

高东升指出,要实现汽车产品清洁化,首先就要在设计阶段进行周全考虑。车辆70%~80%的污染排放在设计阶段已经注定,环保材料、绿色制造工艺的应用,都会影响汽车清洁化水平。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数据资源中心总工程师郑乃金说,要达到禁用物质方面的要求,企业有逆向设计和正向设计两种选择。逆向模式是在汽车产品生产出来后,通过拆解检测或者信息整合等看是否达到信息采集或者禁用物质方面的要求。逆向有一些好处,比如分析周期比较短,投入人力少,但一个缺点,应用范围窄,源头费用昂贵。正向设计则可以更好地落实产品绿色设计理念,帮助企业全面掌控车型数据信息,包括有害物含量等。要达到新标准要求,从设计阶段就将新指标纳入全盘考虑,似乎势在必行。